州 EMS 计划 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典》第32 . 1 - 111 . 3条的定义,卫生委员会应在联邦内建立全面、协调的紧急医疗护理系统,并制定全州紧急医疗服务计划,该计划应包含但不限于各地区紧急医疗服务委员会制定的计划。委员会应每三年审查、更新和发布一次该计划,并进行必要的修订,以提高联邦紧急医疗系统的有效性和效率。通过电子方式出版并在部门网站上发布即满足出版要求。州战略和运营 EMS 计划已于4 6 月、 2020的会议上获得批准和通过。 国家 EMS 计划制定的资源文件和报告 弗吉尼亚州紧急医疗服务计划2020 – 信息文件 弗吉尼亚州紧急医疗服务计划2020 - 2022 最后更新日期: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