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支持人员

第220章( 2021议会法案,第一次特别会议)要求每个医疗机构允许因残疾特点而需要必要支持和协助的残疾人士由指定的支持人员陪同,该支持人员将在入院期间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如果入院时间超过24小时,残疾人士可以指定一名以上的指定陪护人员。但是,医疗机构无需允许多名指定支持人员同时陪伴残疾人。该立法以先前颁布的第56章( 2020议会法案,第一次特别会议) 300项 (F) 款为基础,该款解决了 COVID- 19疫情期间指定支持人员的要求。

  • 正在制定的法规

    尽管弗吉尼亚州法典 § 32 . 1 - 137 . 08列出了一般的指定支持要求,州卫生委员会正在制定更具体的法规要求。有关此项监管工作以及 OLC 正在开展的其他工作的信息请参见以下链接。

    当前监管项目

  • 当前指导

    在制定法规的同时,已经发布了一份临时指导文件,以帮助医疗机构了解其义务和 VDH 对指定支持人员要求的期望。您可以点击下面的链接查看该指南。

    临时指导

  • 提出投诉

    许可和认证办公室负责医疗机构的执法活动。如果您认为综合医院、门诊外科医院或临终关怀机构未遵守指定支持人员的所有要求,请向我们提出投诉。

    投诉单位

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