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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需求证明部门(DCOPN)的公告页面。
弗吉尼亚州法典 § 32 . 1 - 102 . 6要求弗吉尼亚州卫生部在开始审查公共需求证明 (COPN) 请求后的10天内,通过在网站上发布通知和拟议项目的摘要来征求公众对该请求的意见。关于 COPN 请求的书面意见应发送至弗吉尼亚州卫生部公共需求证明司,地址: 9960 Mayland Drive, Suite 401 , Henrico, Virginia 23233 ,传真至( 804 ) 527 - 4501 ,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opn@vdh.virginia.gov 。有关亚历山大市、费尔法克斯市、福尔斯彻奇市、马纳萨斯市、马纳萨斯公园市以及阿灵顿县、费尔法克斯县、劳登县和威廉王子县的医疗机构和服务的 COPN 请求的书面意见也应发送至:北弗吉尼亚州卫生系统局,地址: 3040 Williams Drive, Suite 200 , Fairfax, Virginia 22031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hsanv@aol.com 。评论需要包含请求的 COPN 请求编号 (VA-XXXX)。若要在 COPN 审查中得到考虑,所有评论均需在特定 COPN 请求的公众意见征询期指定结束日期下午5至00之前送达 DCOPN。如果有竞争性申请,或者有当选的地方政府代表、议会成员、专员、申请人或公众成员提出书面请求,则将举行公开听证会。
有关公共需求证明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发送邮件至copn@vdh.virginia.g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