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1 月,EPA 地下水规则生效。该规则增强了对使用地下水源的公共饮用水供应中微生物病原体的防护。该规则要求面临粪便污染风险的地下水系统采取纠正措施,以减少因接触微生物病原体而导致的疾病和死亡病例。该规则使用以下四个主要组成部分来确定地下水不存在粪便污染的风险:
- 定期对地下水系统进行卫生调查,需要评估八个关键要素并识别重大缺陷。
- 监测源水以检测大肠杆菌的存在。
- 任何存在严重缺陷或水源受到粪便污染的水厂都需要采取纠正措施。
- 合规性监控确保安装的用于处理饮用水的处理技术可靠地实现至少99 . 99完美 ( 4 -log) 的病毒灭活或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