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类区域禁采公告及说明
编号 101-224,大牡蛎湾 (Big Oyster Bay) 和小牡蛎湾 (Little Oyster Bay)
生效日期:2025年8月15日
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典》第28.2卷,第8章,§§ 28.2-803 至 28.2-808,§ 32.1-20,以及 § 2.2-4002,B.16 of the Code of Virginia:
1。“第102-224号贝类区域禁采通知及说明”(Big Oyster Bay and Little Oyster Bay),原定于2008年4月14日生效,现于2025年8月15日取消。
2。禁捕贝类区域编号101-224(显示为A区至E区)现已设立,自2025年8月15日起生效。除根据《Virginia州法典》第§ 28.2-810条规定,获得Marine Resources Commission颁发的许可证外,任何个人、公司或企业出于任何目的从这些区域捕捞贝类均属违法。这些区域的边界显示在题为“Big Oyster Bay and Little Oyster Bay, Condemned Shellfish Number 101-224, 15 August 2025”的地图上,该地图是本通知的一部分。
3。卫生部将随时接收、审议并回复任何相关人士就重新考虑或修订本命令所提交的请愿书。
第 101-224 号征收区域边界
A. 禁采区域应包括大牡蛎湾(Big Oyster Bay)内所有位于纬度/经度地图坐标(37°56'47.7",-75°20'44.2")与地图坐标(37°56'46.1",-75°20'44.5")之间连线以内的未命名入口。
B. 禁区应包括Big Oyster Bay所有位于以下经纬度地图坐标连线内陆侧的未命名入海口:(37°56′44.0″,-75°20′44.8″) 和 (37°56′42.9″,-75°20′45.1″)。
C. 禁采区域应包括Big Oyster Bay所有位于连接纬度/经度地图坐标(37°56'33.4",-75°20'44.0")与地图坐标(37°56'32.6",-75°20'43.7")的线以内的无名小湾。
D. 禁区应包括Eel Creek及其所有位于纬度/经度地图坐标(37°55'52.4",-75°21'13.8")与地图坐标(37°55'51.6",-75°21'14.3")之间连线上游的支流。
E. 该禁区应包括大牡蛎湾 (Big Oyster Bay) 内所有未命名的入海口,其范围位于连接纬度/经度地图坐标 (37°57'08.0",-75°20'29.5") 与地图坐标 (37°56'58.7",-75°20'38.2") 的连线内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