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类型
经营许可证
《水务管理条例》 12 VAC 5 - 590 - 190规定,弗吉尼亚州的所有水务厂都必须在专员颁发的运营许可证授权下运营。
颁发新的运营许可证
- 新建水厂;或
- 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水厂。
经营许可证可以修改为
- 来源、处理、储存、抽水或分配设施的变化;或
- 操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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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变更(需提交完整的 所有权变更协议表)
自来水厂的允许容量是自来水厂的限制水力能力,考虑到水源取水、处理设施、成品水储存、输送和分配系统。
ODW 颁发2类操作许可证:标准和临时。
- 标准作业许可证没有有效期限。
- 临时经营许可证有一个有效期;通常为自签发日起12至18个月。临时运营许可证为水厂提供了更多时间来实现所需的可靠性、收集更多数据以及进行测试和/或测定以确定水力容量和处理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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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新的操作许可证均需 提交 许可证 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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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水厂可能需要获得 经批准的 水厂业务运营计划 。 |
施工许可证
《水务管理条例》 12 VAC 5 - 590 - 200规定,业主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向弗吉尼亚州卫生部 (VDH) 提交许可证申请,才能建造、扩建或改造水务厂。
以下类型的项目不需要建筑许可证,如果您对适用性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ODWConstructionPermits@vdh.virginia.gov:
- 已获得地方政府批准并持有 ODW通用许可证的供水项目。
- 供水管道项目服务的连接数少于15 ,管道直径小于或等于8英寸,设计需求量少于6 、 000加仑/天。
- 实物更换和维护 - 示例包括:将一个1 、 000加仑的压力罐更换为另一个具有相同尺寸和附属物的1 、 000加仑的压力罐,将一个化学计量泵更换为容量相等或更大的化学计量泵,或将同一街道上的一个2英寸的总水管更换为一个2英寸的总水管。维护可能包括粉刷储水箱或重建供水泵。更换和维修项目必须符合法规第三部分的所有要求。
- 不影响饮用水的提取、处理、输送或储存的项目,包括水厂实验室或应急发电机。
如果项目包含源代码(即如果您需要更改或取消水利工程项目(例如,水井或进水口)、抽水、储存或处理设施,请联系区域 ODW 现场办事处,确定是否需要初步工程会议(PEC)或初步工程报告(PER)。
初步工程会议(PEC)是一种可行性讨论,旨在确定新建水厂或改造或扩建现有水厂的项目方向和范围。
如果需要 PER,我们将向您提供提交流程的详细信息。
- 完成 PEC(如果需要)、批准 PER(如果需要)并制定计划和规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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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工程师和申请人完成施工许可证申请,并以 pdf 格式将申请和申请中详述的所有提交文件提交至 ODWConstructionPermits@vdh.virginia.gov。ODW 计划审查工程师将与您联系以确认收件。 如果您在提交文件后3 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本通知,请联系 Aaron Moses,电子邮件:Aaron.Moses@vdh.virginia.gov或(540)520- 6507 。请注意,国家政策不允许我们接受 Drop Box 或 Google Drive 下载。 大文件可以通过 SharePoint 或 OneDrive 发送给我们。
- 所有提交文件必须附有完整的施工许可申请和所有适用的设计清单。清单的目的是确保弗吉尼亚州自来水法规所要求的设计标准在计划和规范中得到充分满足,以便及时获得批准。所有液压模型均须附有液压模型摘要和液压模型认证。
ODW 可能会要求提供更多信息或更改提交文件。当 ODW 确定提交的文件可以接受时,ODW 将颁发建筑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授权根据提交的文件建造拟议的项目。
任何影响处理过程运行或输送水质的与允许提交文件不符的情况,在作出任何此类变更之前都必须得到本办公室的批准。如果做出任何此类更改,请及时将修改后的计划和规范提交至 ODWConstructionPermits@vdh.virginia.gov,以便在施工前进行审查和批准。请记下此电子邮件中的相关建筑许可证号码。
- 业主必须向地区 ODW 现场办事处提交由弗吉尼亚州持牌专业工程师签署的“实质完成声明”,证明该工作已按照批准的文件完成。
- 点击访问完成声明模板 Word 文档
- 如果建筑许可证要求进行最终检查,业主必须安排由地区 ODW 现场办事处进行最终检查。
供水干管建设通用许可证
自来水厂业主可以选择获取通用许可证,而不是为每个配水干管项目获取施工许可证。
- 所有通用许可证申请首先都会发送至相应的 ODW 现场办公室。
- 自来水厂必须拥有经批准的当地审查计划,其中包括供水干管的一般规格和规划细节(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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